並病
古典名詞導讀|整理日期:2026年10月22日。未經具名臨床專業審閱。編輯方針
並病:古代六經病證的關係用語。成無己注以原有太陽病未解、又並入陽明說明其一種情況。[1]
原文定位[編輯]
- 文獻:《註解傷寒論》。
- 篇章或閱讀範圍:辨太陽病脈證並治法上相關注釋。
- 供檢索的原文短句:「本太陽病不解,並於陽明者,謂之並病」。[1]
閱讀重點[編輯]
同一注釋另談「合病」。並病與合病的用語範圍須按原文、注家及具體證候比較,不以現代「同時有兩種病」作唯一解釋。
資料範圍[編輯]
本條介紹古典醫籍用字及篇章關係;古代病名、證候與病機學說不等同現代臨床診斷或已證實的療效。原文中的治法須作歷史資料閱讀,本頁不提供個人辨證、處方、劑量或操作指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