麻黃湯

從 醫事通鑒
於 2019年6月30日 (日) 14:37 由 GlucoseLEE對話 | 貢獻 所做的修訂 醫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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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
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35條:「太陽病,頭痛,發熱,身疼,腰痛,骨節疼痛,惡風,無汗而喘者,麻黃湯主之。」
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36條:「太陽與陽明合病,喘而胸滿者,不可下,宜麻黃湯。」
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37條:「37. 太陽病,十日已去,脈浮細而嗜臥者,外已解也。設胸滿脇痛者,與小柴胡湯;脈但浮者,與麻黃湯。」
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46條:「46. 太陽病,脈浮緊,無汗,發熱,身疼痛,八九日不解,表證仍在,此當發其汗。服藥已微除,其人發煩目瞑,劇者必衄,衄乃解。所以然者,陽氣重故也,麻黃湯主之。」
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51條:「51. 脈浮者,病在表,可發汗,宜麻黃湯。」
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52條:「52. 脈浮而數者,可發汗,宜麻黃湯。」
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55條:「55. 傷寒脈浮緊,不發汗,因致衄者,麻黃湯主之。」
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232條:「232. 脈但浮,無餘證者,與麻黃湯。若不尿,腹滿加噦者,不治。」
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235條:「235. 陽明病,脈浮,無汗而喘者,發汗則愈,宜麻黃湯。」

組成

麻黃三兩,去節 桂枝二兩,去皮 甘草一兩,炙 杏仁七十個,去皮尖

右四味,以水九升,先煮麻黃,減二升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二升半,去滓,溫服八合。覆取微似汗,不須啜粥。餘如桂枝法將息。

醫案

1)鄉人邱忠臣,寓毗陵薦福寺,病傷寒。予為診視,其發熱,頭疼,煩渴,脈雖浮數無力,自尺以下不至。予曰:雖麻黃證,而尺遲弱。仲景云:尺中遲者,營氣不足,血氣微少,未可發汗。予於建中湯加當歸黃芪,令飲之。翌日,病者不耐,其家曉夜督發汗藥,其言至不遜。予以鄉人隱忍之,但以建中調理而已。及六七日,尺脈方應,遂投以麻黃湯。啜第二服,狂言煩躁且悶,須臾稍定,已中汗矣。五日愈。《傷寒九十論・麻黃湯證》宋・許叔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