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匱要略》瘡癰腸癰浸淫病脈證並治第十八第6條:「病金瘡,王不留行散主之。」
王不留行(十分八月八日采)蒴細葉(十分七月七日采)桑東南根白皮(十分三月三日采)甘草(十八分)川椒(三分,除目及閉口,去汗)黃芩(二分)乾薑(二分) 芍藥(二分)厚朴(二分)
上九味,桑根皮以上三味,燒灰存性,勿令灰過,各別杵篩,合治之為散,服方寸匕。
小瘡即粉之,大瘡但服之,產後亦可服。
如風寒,桑東根勿取之,前三物皆陰乾百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