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》宋本第104條:「傷寒十三日不解,胸脇滿而嘔,日晡所發潮熱,已而微利。此本柴胡證,下之以不得利,今反利者,知醫以丸藥下之,此非其治也。潮熱者,實也。先宜服小柴胡湯以解外,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。」
柴胡二兩十六銖 黃芩一兩 人參一兩 甘草一兩,炙 生薑一兩,切 半夏二十銖,本云五枚,洗 大棗四枚,擘 芒硝二兩
右八味,以水四升,煮取二升,去滓,內芒硝,更煮微沸,分溫再服。不解,更作。
去芒硝,即小柴胡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