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傷寒論》宋本第395條:「大病差後,從腰以下有水氣者,牡蠣澤瀉散主之。」
牡蠣熬 澤瀉 蜀漆(暖水洗去腥) 葶藶子(熬) 商陸根(熬) 海藻(洗去鹹) 栝蔞根各等分
右七味,異搗,下篩為散,更於臼中治之,白飲和,服方寸匕,日三服。小便利,止後服。
去澤瀉,商陸,葶藶,海藻,天花粉;加白朮,川芎,即白朮散。
《方極》
治身體腫,腹中有動,渴而小便不利者。當有胸腹有動或渴者。
《類聚方廣義》
後世稱虛腫者,有宜此方者,宜審其證以與之。若不能散服者,可為湯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