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烏頭湯」修訂間的差異
從 醫事通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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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+ | 腳氣痿弱,不能起立,麻痹殊甚,諸烏附劑無效者,宜此方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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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+ | 治痛風,百節疼痛腫起,及偏枯,癱瘓,結毒,骨節酸疼或隆起者,俱兼用[[七寶承氣丸]],[[十干承氣丸]]。腹滿便秘,或有堅塊者,兼用[[夾鐘圓]]或[[大承氣湯]]。有經水之變者,[[桃核承氣湯]]。偏枯證,心氣不定,或健忘,心下痞者,[[瀉心湯]]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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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+ | 治痘瘡,起脹貫膿,其勢不振,灰白內陷,下利身冷,寒戰咬牙,掉頭不止者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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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+ | 癰疽累日不膿潰,堅硬疼痛不可忍者;已潰後,毒氣凝結,腐蝕不復,新肉難生者;附骨疽,瘻瘡,瘀膿不盡者;久年霉毒,沉滯不動者,並主之。[[七寶]],[[十干]],[[梅肉]],隨宜兼用,又有可用熏藥者。 | ||
==醫案== | ==醫案== | ||
於 2019年12月9日 (一) 07:33 的最新修訂
出處[編輯]
《金匱要略》中風歷節病脈證並治第五第10條:「病歷節,不可屈伸,疼痛,烏頭湯主之。」
組成[編輯]
麻黃 芍藥 黃芪(各三兩) 甘草(炙) 川烏(五枚,咀,以蜜二升,煎取一升即出烏頭)
上五味,咀四味,以水三升,煮取一升,去滓,納蜜煎中,更煎之,服七合,不知,盡服之。
加減[編輯]
《金匱要略》:治腳氣疼痛,不可屈伸。
主治[編輯]
《方極》
治骨節疼痛,不可屈伸,及腹中絞痛,手足厥冷者。當有自汗,盜汗,浮腫證。
《類聚方廣義》
腳氣痿弱,不能起立,麻痹殊甚,諸烏附劑無效者,宜此方。
治痛風,百節疼痛腫起,及偏枯,癱瘓,結毒,骨節酸疼或隆起者,俱兼用七寶承氣丸,十干承氣丸。腹滿便秘,或有堅塊者,兼用夾鐘圓或大承氣湯。有經水之變者,桃核承氣湯。偏枯證,心氣不定,或健忘,心下痞者,瀉心湯。
治痘瘡,起脹貫膿,其勢不振,灰白內陷,下利身冷,寒戰咬牙,掉頭不止者。
癰疽累日不膿潰,堅硬疼痛不可忍者;已潰後,毒氣凝結,腐蝕不復,新肉難生者;附骨疽,瘻瘡,瘀膿不盡者;久年霉毒,沉滯不動者,並主之。七寶,十干,梅肉,隨宜兼用,又有可用熏藥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