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」修訂間的差異

從 醫事通鑒
跳到:導覽搜尋
(已建立頁面,內容為 "==出處== 《傷寒論》宋本第63條:「發汗後,不可更行桂枝湯,汗出而喘,無大熱者,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。」 《傷…")
 
行 1: 行 1:
 +
==名稱==
 +
麻杏甘石湯,麻杏石甘湯。
 +
 
==出處==
 
==出處==
  

於 2019年7月19日 (五) 09:52 的修訂

名稱

麻杏甘石湯,麻杏石甘湯。

出處
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63條:「發汗後,不可更行桂枝湯,汗出而喘,無大熱者,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。」
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162條:「下後,不可更行桂枝湯,若汗出而喘,無大熱者,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。」

組成

麻黃四兩,去節 杏仁五十個,去皮尖 甘草二兩,炙 石膏半斤,碎、綿裹

右四味,以水七升,煮麻黃,減二升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二升,去滓,溫服一升。

加減

加桂枝,生薑,大棗,為大青龍湯

去杏仁,加生薑,大棗,即為越婢湯

去石膏,加桂枝,即為麻黃湯

去石膏,加薏仁,即為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

主治

醫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