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」修訂間的差異
從 醫事通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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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傷寒論》宋本第162條:「下後,不可更行[[桂枝湯]],若汗出而喘,無大熱者,可與[[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]]。」 | 《傷寒論》宋本第162條:「下後,不可更行[[桂枝湯]],若汗出而喘,無大熱者,可與[[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]]。」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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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 2019年8月21日 (三) 13:27 的修訂
名稱
麻杏甘石湯,麻杏石甘湯。
出處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63條:「發汗後,不可更行桂枝湯,汗出而喘,無大熱者,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。」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162條:「下後,不可更行桂枝湯,若汗出而喘,無大熱者,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。」
方解
《劉渡舟論傷寒》
太陽病無汗而喘:麻黃湯證,有汗而喘屬寒者:桂枝加厚朴杏子湯證,有汗而喘屬肺熱者麻杏甘石湯證。
組成
麻黃四兩,去節 杏仁五十個,去皮尖 甘草二兩,炙 石膏半斤,碎、綿裹
右四味,以水七升,煮麻黃,減二升,去上沫,內諸藥,煮取二升,去滓,溫服一升。
加減
加桂枝,生薑,大棗,為大青龍湯。
去杏仁,加生薑,大棗,即為越婢湯。
去石膏,加桂枝,即為麻黃湯。
去石膏,加薏仁,即為麻黃杏仁薏苡甘草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