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桂枝麻黃各半湯」修訂間的差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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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醫案== | ==醫案== | ||
1)己酉夏,一時官病傷寒,身熱,頭疼,無汗,大便不通,已五日矣。予適自外邑歸城,訪之,見醫者治大黃芒硝輩,將下之矣。予曰:「子姑少待。」予適為診視,視之脈緩而浮,臥密室中,自稱惡風。予曰:「表證如此,雖大便閉,腹且不滿,別無所苦,何遽便下?於仲景法,須表證罷方可下。不爾,邪毒乘虛而入內,不為結胸,必為協熱利也。」予作[[桂枝麻黃各半湯]],繼之以[[小柴胡湯]]。漐漐然汗出,大便通,數日愈。《傷寒九十論》宋 許叔微 | 1)己酉夏,一時官病傷寒,身熱,頭疼,無汗,大便不通,已五日矣。予適自外邑歸城,訪之,見醫者治大黃芒硝輩,將下之矣。予曰:「子姑少待。」予適為診視,視之脈緩而浮,臥密室中,自稱惡風。予曰:「表證如此,雖大便閉,腹且不滿,別無所苦,何遽便下?於仲景法,須表證罷方可下。不爾,邪毒乘虛而入內,不為結胸,必為協熱利也。」予作[[桂枝麻黃各半湯]],繼之以[[小柴胡湯]]。漐漐然汗出,大便通,數日愈。《傷寒九十論》宋 許叔微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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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+ | 2)常習性皮膚瘙癢症:男,已婚,嘉義溶劑廠員工。體質普通,除每年天氣寒冷時發皮膚瘙癢之外,並無著患。皮膚乾燥,缺乏脂肪,秋冬之際雖日夜瘙扒但沒有涎液。翌年夏初天氣漸熱,不需治療而自然消失。此次發生於夏初,而且瘙癢之前惡寒(不記得是否發燒)、頭眩、口發焦臭,且瘙癢程度甚於往年。依往例注射十餘日,但無稍差。用[[桂麻各半湯]] (以發其小汗),一帖瘙癢減十之七八,再服三四帖全治。據云之後三年不再發。《朱木通醫案》 | ||
==誤治醫案== | ==誤治醫案== | ||
1)市人楊姓者,病傷寒,無汗,惡風,項雖屈而強,醫者以[[桂枝麻黃各半湯]]與之。予曰:「非其治也,是謂項強几几,'''葛根證'''([[葛根湯]])也。」三投,然微汗解,翌日項不強,脈已和矣。《傷寒九十論》宋 許叔微 | 1)市人楊姓者,病傷寒,無汗,惡風,項雖屈而強,醫者以[[桂枝麻黃各半湯]]與之。予曰:「非其治也,是謂項強几几,'''葛根證'''([[葛根湯]])也。」三投,然微汗解,翌日項不強,脈已和矣。《傷寒九十論》宋 許叔微 | ||
於 2020年6月3日 (三) 08:44 的修訂
名稱
林億:桂枝麻黃合半湯
出處
《傷寒論》宋本第23條:「太陽病,得之八九日,如瘧狀,發熱惡寒,熱多寒少,其人不嘔,清便欲自可,一日二三度發。脈微緩者,為欲愈也;脈微而惡寒者,此陰陽俱虛,不可更發汗、更下、更吐也;面色反有熱色者,未欲解也,以其不能得小汗出,身必癢,宜桂枝麻黃各半湯」
組成
| 藥物 | 份量 |
|---|---|
| 桂枝 (去皮) | 一兩十六銖 |
| 芍藥 | 一兩 |
| 生薑 (切) | 一兩 |
| 甘草 (炙) | 一兩 |
| 麻黃 (去節) | 一兩 |
| 大棗 (擘) | 四枚 |
| 杏仁 (湯浸去皮尖及兩仁者) | 二十四枚 |
桂枝(一兩十六銖,去皮) 芍藥 生薑(切) 甘草(炙) 麻黃(各一兩,去節) 大棗(四枚,擘) 杏仁(二十四枚,湯浸去皮尖及兩仁者)
上七味,以水五升,先煮麻黃一二沸,去上沫。內諸藥,煮取一升八合,去滓,溫服六合,頓服,將息如上法。
加減
本方或為異量之桂枝二麻黃一湯。
去麻黃,杏仁,即為桂枝湯。
去芍藥,大棗,生薑,即為麻黃湯。
去芍藥,加石膏,為大青龍湯。
層遞
進一級,為大青龍湯。
方論
宋 林億
非各半也,宜云合半湯。
主治
《方極》
《類聚方廣義》
痘瘡,熱氣如灼,表鬱難見點;或見點稠密,風疹交出,或痘不起脹,喘咳咽痛者,宜此湯。
醫案
1)己酉夏,一時官病傷寒,身熱,頭疼,無汗,大便不通,已五日矣。予適自外邑歸城,訪之,見醫者治大黃芒硝輩,將下之矣。予曰:「子姑少待。」予適為診視,視之脈緩而浮,臥密室中,自稱惡風。予曰:「表證如此,雖大便閉,腹且不滿,別無所苦,何遽便下?於仲景法,須表證罷方可下。不爾,邪毒乘虛而入內,不為結胸,必為協熱利也。」予作桂枝麻黃各半湯,繼之以小柴胡湯。漐漐然汗出,大便通,數日愈。《傷寒九十論》宋 許叔微
2)常習性皮膚瘙癢症:男,已婚,嘉義溶劑廠員工。體質普通,除每年天氣寒冷時發皮膚瘙癢之外,並無著患。皮膚乾燥,缺乏脂肪,秋冬之際雖日夜瘙扒但沒有涎液。翌年夏初天氣漸熱,不需治療而自然消失。此次發生於夏初,而且瘙癢之前惡寒(不記得是否發燒)、頭眩、口發焦臭,且瘙癢程度甚於往年。依往例注射十餘日,但無稍差。用桂麻各半湯 (以發其小汗),一帖瘙癢減十之七八,再服三四帖全治。據云之後三年不再發。《朱木通醫案》
誤治醫案
1)市人楊姓者,病傷寒,無汗,惡風,項雖屈而強,醫者以桂枝麻黃各半湯與之。予曰:「非其治也,是謂項強几几,葛根證(葛根湯)也。」三投,然微汗解,翌日項不強,脈已和矣。《傷寒九十論》宋 許叔微